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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富宁县2017年元旦、春节“十个严禁”廉政寄语

    信息发布者:罗晓倩
    2017-01-15 12:46:27    来源:中共富宁县纪委   转载

    又是一年新春到,清廉钟声再响起,身心洁如池中莲,不藉清风香溢远。元旦、春节即将到来,富宁县纪委监察局提醒您敬畏纪律,严守规矩,切实做到“十个严禁”。 祝全县广大党员、干部职工新年快乐,阖家幸福,身体健康,工作顺利!

    严禁未经批准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,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补贴、奖金、实物和购物卡等福利;

    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、送礼等拜年活动;

    严禁在节日期间用公款大吃大喝、宴请和使用公款请吃、吃请年宴饭;

    严禁用公款购买、印制寄送贺年卡、明信片、年历和烟花爆竹等,涉及外事、侨务等工作确实需要的,要坚持勤俭节约;

    严禁以同乡会、校友会、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;

    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、娱乐等活动;

    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、有价证券、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;

    严禁公车私用和违规驾驶公车;

    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;

    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。

    县纪委监察局受理举报方式:

    网站举报—登录富宁县纪检网http://www.jjjc.ynfn.gov.cn/“我要举报”栏目进行举报

    信件举报—寄件地址:富宁县纪委信访室 邮编:663400

    电话举报—富宁县纪委信访室 0876-6128200

     

    中共富宁县纪委

    富宁县监察局

    2016年12月26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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